為規範學院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教學效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教育課堂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教師應在開課前5分鐘到達教室,帶本門課程的指定教材(不包括形勢與政策)、大綱、教案。做到準時上課,并要求學生準時到課,對遲到學生進行處罰。按時下課,教師或學生都不得提前下課。
(二)教師進入課堂,必須衣着得體、舉止得體、言行得體,教學過程中自覺将手機關閉或靜音,不得接打電話。
(三)教師不準在課堂上發表違背憲法、法律以及國家大政方針的言論;不準發表妄議中央的言論;不準講授違背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的内容;不準講授帶有曆史虛無主義和民族虛無主義色彩的内容;不準發表影響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的言論;不得過多闡述、談論與課堂教學相關度不高的内容。
(四)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得占用過多時間用于播放視頻,視頻播放時長不得超過每小節課堂時間的三分之一;教師不得擅自将授課改為自習、做作業;如有特殊情況需進行調課,必須事先向學院申請,履行相關程序。
(五)教師在開課前必須對學生座位進行安排,要求學生前排就坐,不允許出現學生分布前排稀疏後排密集的情況;對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或睡覺等不聽課行為,應及時阻止并批評教育,确保學生的擡頭率。
(六)除特殊情況外,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當站立教學;不允許課堂上大部分時間讀PPT而無相關闡釋、解讀;不允許整節課與學生無任何互動。教師在講課過程中要經常走下講台有意識和學生進行互動,特别是多提問後排或不遵守課堂紀律的學生。對不服從課堂管理或不遵守課堂紀律者,平時成績可按0分處理。
(七)教師在課堂教學環節必須完成教研室規定的各項要求,例如在線簽到、作業布置、考試要求、實踐安排等;教師須按照教研室統一的大綱、教案、進度授課,按照教研室統一的要求布置作業、安排實踐,不得擅自調整。
二、處罰辦法
(1)約談
(2)取消評優資格
(3)取消當年職稱評審資格
(4)停止當年的上課
(5)崗位績效降級處理
(6)年度考核不合格處理
(7)退出思政課教師隊伍
處罰辦法将視專職思政課教師違反課堂管理基本要求的情節嚴重程度予以不同層級的懲戒處理。在某一學期内如有違反課堂管理基本要求一次者予以(1)的處罰、兩次者予以(2)的處罰、三次者予以(3)的處罰、四次者予以(4)(5)的處罰、五次及以上者予以(6)(7)的處罰。
兼職思政課教師被談話2次者取消代課資格。
說明:一次教學督導中發現教師違反多條基本要求,或在多次教學督導中發現教師重複違反同一條基本要求,都視為多次違反行為。
三、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
2.本制度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